1. 第一时间报警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收集有效证据
遭遇家暴,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对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对加害人实施家暴的行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就医时保存好医院病历资料、诊费票据;对威胁、恐吓等证据进行录音、截屏、备份保存。此外,出警记录、悔过保证书和妇联组织的调解记录等都可以成为有效证据。
3.寻求法律的帮助
当家暴问题无法调解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以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因家暴导致离婚的,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向加害人主张损害赔偿。
家暴的后续处理事宜都可以按照专业法律人士提供的建议进行合法维权和诉讼,如有需要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